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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金融发展策略选择
2010-09-21 20:27:53 字号:
近年来,金融改革一直是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和农村信用社改革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在县一级机构的裁并、收缩、调整已基本到位,但是,在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收缩以后,县域经济发展资金需求矛盾又凸显出来,县域金融如何重新组合定位、协调发展,值得思考,笔者试图通过对江西省金溪县有关情况的调查分析进行探讨。
  一、商业银行机构收缩对县域经濟金融的影响
  1、农村信用社一家独大。调查统计结果显示,从1998年至2004年,金溪县金融机构数量由60个下降为36个,人员由474人下降为361人。在该县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中,工行、建行分别降格为办事处,中行被撤消,农行网点由16个收缩为6个。而在此期间,农村信用社却得到快速发展,机构一个未减,人员则增加了19人,业务市场占有份额从15%上升为29%,存、贷款增速和增量都超过了各家金融机构,一跃成为金溪县金融业中的主力。
  2、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弱化趋势明显。金溪县是农业大县,是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县之一,近几年,农业产业化对资金需求以年平均约65%的速度增长。而该县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呈现弱化趋势,信贷供给明显萎缩。主要表现在“三降”,即对农业产业化贷款增量下降、贷款增长率下降。
  3、县域经济发展资金需求矛盾突出。近几年来,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收缩,业务上收,贷款业务日益萎缩,县和县以下机构基本上只有办理存单质押贷款,对法人企业的贷款均要上报审批。从1998年至2004年金溪县金融机构存款增长了2.6倍,贷款却只增长35%,而县域经济中传统农业改造、工业化发展和城镇化发展建设等大量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县域小企业贷款难问题非常突出。
  4、县域资金外流严重。随着机构收缩,贷款萎缩,县域国有商业银行资金大量上存,上存比重一般占其存款增量的80%左右,加上邮政储蓄吸收走的存款,全县每年新增可用资金的50%左右外流。
  二、县域金融发展的策略选择
  当前,县域金融发展问题,需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统筹考虑、协调推进。应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完善县域金融结构,构建一个分层服务、互相补充,又适当竞争的多元化金融体系。即对当前国有商业金融、政策金融、合作金融、民间金融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和调整。
  一是发挥国有商业银行县域机构作用。国有商业银行的定位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可以不再承担政策性业务,对原来农业银行承担的农村政策性业务,可以全部交割给农业发展银行。继续保留的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要转变观念,重新审视和调整经营策略,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找准追求利润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结合点。调整工作思路,改进现行的信贷管理体制,合理授权授信,加大贷款营销力度,增加对县域工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主导产业的信贷扶持,支持壮大县域经济。
  二是对农业发展银行进行重新定位,拓展业务范围,强化政策性银行职能。农业发展银行是国家独资的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支持农村政策性业务、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化经营项目。在粮棉油市场全部放开后,农业发展银行要适应市场需求,积极转变职能,将信贷支持重点从流通领域向生产领域转移,改变以前业务单一的局面。目前,主要是支持大型骨干粮食加工企业和粮棉批发市场建设,促进粮棉产业化经营。大力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增强农村信用社服务功能。当前农村信用社必须要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通过产权改造,促成农村信用社内部机制的转换,建立决策、管理、监督相互制衡,激励和约束相互结合的经营机制,增强农村信用社自身营运能力和资金实力,提升对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水平。要牢固树立为现代大农业服务的思想,拓宽金融服务范围和层次,在继续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基础上,想方设法满足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加工、流通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农村信用社应迅速改善现有的结算汇路,全面构建以农村信用社自身特约电子汇兑系统为主导,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和同城票据交换系统为纽带的农村信用社结算汇路体系,使农村信用社结算渠道能够完全与国有商业银行一样畅通无阻。三者只有形成联动的格局,才能为县域经济提供整体金融服务。
  四是加快邮政储蓄改革步伐,减少县域资金外流。目前,邮政储蓄成为县域资金外流的主渠道,而成立邮政储蓄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不仅切实可行,也越来越被大多数人认可。因此,应加快邮政储蓄改革步伐,尽快开办贷款业务,让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五是对民间金融进行规范。民间金融的规范问题,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政策,以投资与融资性为标准进行规范。除对明显高利贷行为进行遏制和打击外,对发达地区的民间金融,具有明显的投资性质,可以考虑组建民营金融公司,比如民营财务公司、民营融资公司等组织形式;在民间借贷比较普遍的地区,具有明显融资性质的,则可以考虑按合作制原则,组建民营信用社、社区银行等,主要是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作为正规金融的一种补充形式,还可以探索与农村信用社开展业务交叉和适度竞争。从而使县域金融的整体服务功能得到强化,构建一个相对完善的县域金融体系。(金融时报 杨发根)

来源:中国·新田网

作者:本站

编辑:王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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