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新田县人民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严格按照最高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残疾人、下岗工人、特困企业等经济确有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当事人,实行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公诉案件中盲、聋、哑人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依法指定律师为其辩护,使他们的诉讼权利得到保障。截至目前为止,该院今年共实行司法救助案件15件,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整2.3万余元,依法指定辩护律师3件4人,弘扬了司法文明。 (王彦平)
来源:中国·新田网
作者:本站
编辑:王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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