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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布今年最低月工资标准 各档均增长
2010-09-21 18:40:12 字号:
今年,湖南省最低月工资标准仍为6个档次,最高档次为635元,比去年增加了35元,最低档次是440元,较去年增加40元。工资指导线确定为,以工资增长率14%为工资增长基准线,20%为增长上线,3%为增长下线。今天,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今年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内容。
  从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湖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635元/月、530元/月、500元/月、480元/月、460元/月、44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为6档,调整为6.8元/小时、6.4元/小时、6元/小时、5.6元/小时、5.2元/小时、4.5元/小时。 
  2007年湖南省工资指导线确定为:以工资增长率14%为工资增长基准线,作为2007年全省职工人均货币工资增长的调控目标;以工资增长率20%为工资增长上线,作为控制工资增长的预警线;以工资增长率3%为工资增长下线,作为保障职工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的最低增长幅度。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蔡畅元介绍,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综合考虑了多方面因素,包括全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最低月生活费支出为288元/月,全省全部职工平均工资为1336元/月,社保、住房公积金比例16%等内容。
  蔡畅元强调,企业支付职工工资应根据实际劳动量确定,不能把最低工资标准当成工资支付标准,不能把住房、伙食补贴和加班工资包括在最低工资内。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全省境内各类企业和按照企业经营方式进行经营活动的各类机构和团体,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效益在工资指导线区间内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效益好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上线区间确定工资增长幅度;效益增幅较小的可在下线与基准线区间确定工资增幅;效益下降或亏损企业可按照下线确定工资增幅,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本站

编辑:王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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