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于年初制订了实施解决我省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三年计划》。根据《三年计划》,2008年至2010年,全省将筹集廉租住房资金36.49亿元,建设筹集廉租住房300万平方米;筹集经济适用房资金72亿元,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600万平方米。
我省解决城市职工住房困难究竟以哪些家庭为目标对象呢?省建设厅介绍,以住房困难低收入家庭为主要目标对象。省政府明确要求,力争在2008年底以前,对符合住房困难条件规定、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2009年底以前,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十一五”末,由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来源:中国·新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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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