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信息员刘飞 报道)2009年元月12日,在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县医保险中心荣获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百日行动先进单位、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排名全市第一),财务、统计报表工作均名列全市第二名。
2008年,我县医疗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完善政策、健全机制、积极扩面、强化管理”的思路,全体干部职工紧密配合,真诚团结,扎实工作,全力扩面,强化征缴,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有效保障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征缴工作效果显著。我中心强化基金征缴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灵活多样的征缴方式,发放基金征缴通知单300多份,清欠通知单126份,电话催缴245次,2008年共计征缴基本医疗保险费2109万元(含改制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次性缴费收入243万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16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1231万元(含改制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次性缴费收入243万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16万元)、个人账户收入878万元,完成市政府下达征收任务1200万元的175.6%。共计征缴大病互助金117万元,征缴生育保险费102万元。2008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94万元,占当年总收入(不含关闭破产企业缴费)的85%,(统筹基金支出850万元、个人账户基金支出744万元),大病互助金支出15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0万元,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及津贴43万元。
二是扩面工作全面完成。2008年,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329个,参保人数21583人(农民工参保人数为1210人),其中在职人员16597人,占76%;退休人员4986人,占24 %。今年全县新增参保人员3030人,其中在职人数增加2672人,退休人员增加358人,完成全年扩面任务的101%。2008年生育保险共有参保人数16250人,新增参保人数3026人,完成全年扩面任务的101%。
三是稽核工作再上台阶。2008年按照“五险合一”的稽核安排,我中心对参保单位展开书面稽核和实地稽核工作,对部分高收入单位少报、瞒报缴费基数的行为进行了实地稽核,取得了一定成效,共查处少报瞒报工资基数单位5家,通过稽核,全年共增加医保基金征缴额52万元;同时规范基金征缴流程,严禁现金收取医疗保险费用,全部实行银行代征和转账制度,保证了医疗保险费征缴环节的安全和及时入库。通过稽核和医保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参保单位、参保职工保险意识,做到了应保尽保,应缴尽缴,有效地杜绝了基金流失。
四是监督工作落实到位。为加强实地监管,我中心医疗监审股工作人员将工作重心下移到医院和药店,采取日常审核与重点监控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稽查办法,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进行“四看四查”。 2008年巡查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813人次、巡查在院病人1423人次。其中:剔除住院病人挂床10人次、查处门诊病人纳入住院5人次;已出院人员医疗费用监督调查199人次;通报并处理全县违规定点医疗机构2 家,通报并处理了违规定点零售药店6家,处违约金共计人民币7000元,已全部并入统筹基金。有效的医疗监管避免医保统筹基金流失近30万元。相比往年,处罚力度和监督层次进一步落实到位,更加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服务行为,为2009年的医疗保险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是居民医保试点工作圆满成功。我县于2008年3月6日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医保保险试点工作,并于2008年7月1日成功并入市级统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4045人,征缴基金271万元,超额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参保和征缴任务。自支付待遇以来,全县累计已有566人享受住院补偿待遇,统筹基金支付84.8万元,人均次支付费用1498元,支付比例达54%。试点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荣获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标管理考核第一名。
来源:中国·新田网
作者:刘飞
编辑:王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