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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再就业优惠证》审核工作
2010-09-21 20:01:01 字号:
 
  中国新田网3月24日讯 (通讯员刘大军)为加强对《再就业优惠证》的管理,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新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于3月10日至4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再就业优惠证》持有人员继续享受扶持政策资格确认工作,对2008年12月31日前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进行审核。
 
  《再就业优惠证》是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再就业优惠证》资格确认工作是全面落实再就业政策的重要环节。为此,新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就业服务局通过电视广告、张贴通知等宣传方式,发布资格确认通知,同时要求各社区(乡镇)必须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顺利完成资格确认工作。
 
  《再就业优惠证》由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统一收集。持证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交本人《优惠证》、发证资质情况、就业状况、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等相关材料。社区(乡镇)劳动保障站完成初审工作,报县劳动保障局审核。未经资格确认或资格确认未通过的,不得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据初步估计,全县有5100多本《再就业优惠证》将进行审核。
  
  此项工作的开展,是落实好再就业扶持政策的重要措施,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再就业优惠证》的管理,提高全县劳动者就业和再就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作者:刘大军]
  [责编:邓提茂]
 
 
                                                          

来源:

作者:刘大军

编辑:王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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