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田网5月7日讯(记者提茂 通讯员彭霞)昨日,新田县森林公安分局查处了一起非法收购、销售野生动物案,依法对涉案人员作出了相关处罚。
2010年5月6日上午7点30分,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本县龙泉镇永得利商场有人非法收购、经营野生动物。接报后,森林公安局民警立即赶到永得利商场, 8时许,在永得利商场将收购野生鸟类的余某当场查获。经调查,骥村镇音洞村村民余某非法收购野生鸟类100余只,并在市场销售。经过森林公安干警的教育后,余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已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县森林公安分局对其作出了没收野生动物、进行公开检讨和处以林政罚款的处罚。所没收的鸟类活体于当天上午全部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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