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网讯(通讯员 陈建华) 日前,一起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案件,在县人民法院农村陪审员肖爱春的参加调解下,通过农村陪审员讲“情理”和法官讲“法理”相结合,促使两位80后的农民当事人自愿并迅速达成了和解协议。
我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大多数案件的当事人都是农民。为进一步加大涉农案件调解工作力度,更好地发挥农村陪审员“调解员”的作用,今年来,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婚姻家庭、继承、赡养、邻里等涉农案件中,积极邀请农村陪审员参与调解,充分发挥好他们具备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特长,利用他们容易与当事人拉近距离、容易获得当事人信任以及熟悉农村民情风俗、化解农村矛盾纠纷能力强的优势,增强对当事人的说服力,最大限度地促成涉农案件调解结案。据悉,今年1-4月份,该院8名农村陪审员已参与审理涉农普通案件86件,成功调解68件,占到全院调解结案数的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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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建华
编辑:王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