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网讯(通讯员 王中滨)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村级公章的使用和管理,保障村级党支部、村委会正确行使职权,近日,十字乡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制定出台了村级公章管理通知,并在全乡开始执行。
《通知》规定村党支部、村委会公章原则上由村主干保管和存放,不得外借私用。村党支部、村委会因公务需要带公章办理的,必须由对此活动负责的其他村干部出具借条、注明事由,并按时归还。若有违反原则、乱盖公章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涉及到户口办理相关事宜进行了严格规定,通过乡村两级层层把关,保证村级公章用到实处,用到群众的心坎上。
乡党委政府不定期对村级公章的使用保管情况进行考核,对违反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的,要交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制度的出台必将为该乡农村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良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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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中滨
编辑:王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