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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无故延误 工商调解获赔
2011-11-29 10:05:54 字号:

  新田网讯(通讯员 杜勇刚) 11月25日,家住新田县城的张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称:10月8日,她通过某快递公司给东北的父母寄去了一套保暖衣,以略表孝心,可父母一直没有收到。受理后,经工商部门查实,因中途投递员疏忽,该包裹一直躺在包库“睡大觉”。《邮政行业标准》规定,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国内异地快件为7个日历天。据此,新田县工商局组织双方调解,由快递公司向张女士赔偿300元。

  为避免快递纠纷,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一是要尽可能选择信誉好、服务好、经营规范、证照齐全的快递公司。二是要与快递公司签订规范的《快递递送合同》或《运输合同》、《委托合同》,尽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三是要仔细查看托运单的填写是否全面、清晰,是否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价值、到货日期、运输方式、取货方式、收货人以及联系方式等。四是如果快递的是重要物品或易损坏物品,一定要选择保价并填写“等额保价合同”,以明确违约责任。五是要当面开包检查、核对好货品后再签收。

  [责编:邓提茂]

来源:县工商局

作者:杜勇刚

编辑:王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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