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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派出所:调解促和谐 公正赢民心
2012-02-26 10:16:06 字号:

  (通讯员 谭鑫)2月20日上午,新田县茂家乡石坠村70岁老汉肖某委托其女儿将一面写有“清廉为民,执法公正”的锦旗送至城西派出所民警李彬彬手中,以此感谢城西派出所对自己人身、财产被侵害一案的公正、快速处理。

  农历新年正月,肖某因亲戚与同村陈某的纠纷而被迁怒,后被陈某的两个儿子打伤,家中财物也被寻某砸毁。事后,肖某的4000余元伤病诊疗费用一直没有着落,而本来简陋的土砖瓦房也被砸得破乱不堪,年迈的他跟妻子只能寄居到女婿家中。

  “公安民警不厌其烦地安慰我们,做解释、做工作,在最短的时间让案子等到公正的解决,让我们明白共产党的政府不要钱都能为老百姓主持公道。”肖某在感谢信中这样写到,以前总是抱着‘衙门两边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的老思想来看待政府部门,但是让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派出所民警及时多次深入偏远农村调查情况,“凉水都没有喝过一口,就公平、公正处理好了案件,真是心存感激!”

  城西派出所地处新田新城规划区,辖区地域宽、流动人口多、社情极为复杂,各类矛盾尤其突出。自2011年来,该所通过实施“阳光调解”工作模式,加强矛盾纠纷疏导化解工作,以“三访三评”工作为抓手,抓出了小家的美满幸福,抓出了社会安定和谐,无论是邻里纠纷、家庭纠纷还是土地纠纷,该所都快速出警,提前介入,主动化解,接受评议。截至目前已成功调解案件267件,增强了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谐了警民关系。

  “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一直是我们工作的目标和追求。”该所所长宋流宏认为,防范胜于打击、服务胜于管理,扎实做好纠纷调解工作,主动为群众调解处理好纠纷,不仅可以有效减少案件的发生,还可以防范一些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从而有效维护辖区治安的稳定,避免因纠纷而引发信访、上访事件。

  2010年4月,家住龙泉镇下车村的村民刘某因与邻居黄某争执宅基地一事引发打斗,造成双方受伤。案发后,由于案件一直没有调解好,刘某多次上京、省、市上访,造成全家生活、精神日趋困难。2012年春节前夕,城西派出所主动联系龙泉镇党委、政府,就刘某和黄某纠纷一案进行调解,在前期充分调查取证和各部门的积极的努力下,最终使刘某的问题得到了公正圆满的解决,黄某一次性赔偿刘某家人相关费用39000元。2012年1月28日,刘某将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贴到了县公安局办公大楼前。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所长宋流宏说,为了能及时顺利地处理好矛盾纠纷,派出所民警要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如果在纠纷调解中出于私心,偏袒一方,则很难将纠纷调解成功,甚至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升级。

  为此,该所在日常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摸索,创新工作理念,将调解工作制度化,形成了“三点一线工作法”:一是“快点”,争取工作主动。即接到警情后,迅速出警,快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固定客观证据,及时对纠纷做出合理分析,进行调解。二是“准点”,规范调解行为。准确判断案件性质,正确把握调解时机,用规范合理的语言,公平、公正地促成问题解决。三是“稳点”,做到缓急分明。对于那些相对复杂不宜做出当场调解或当场不能调解的,以“稳”字当先,分清缓急,有耐心、有恒心,根据矛盾的不同性质、不同地域、不同时空、不同情节,理清调解思路,对症下药,采取更为稳妥的方法予以解决。“一线”即由所长或教导员牵头,分管副所长主管,社区民警与调解员负责的工作模式,从头到尾一线贯穿,处理好每一起案件。

  “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城西派出所民警为了社会能够和谐、为了矛盾得以化解、为了纠纷得到平息,他们频繁奔波于当事人之间、游说在案件双方之中,兢兢业业,忘我工作,情系调解,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维护一方稳定视为已任。通过他们的努力,2年来,共受理各类纠纷282起,成功调解267起,调处成功率为95%,有效化解“民转刑”案件19起,群体性事件21起。2011年11月,在县纪委举行的年度区域民主行风评议会中,以绝对的优势满票当选为“人民满意基层单位”。

    [责编:邓提茂]

来源:原创

作者:谭鑫

编辑:王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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