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田网(通讯员 骆丹)近日,新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县零售药店开展GSP跟踪检查,根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每两年需要对其进行一次GSP认证跟踪检查,确保每个药品零售企业都能依照GSP认证要求经营药品。
今年,我县需要进行GSP认证跟踪检查的药品零售企业共28家,在年初,新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工作方案,将每家企业的检查时间固定到位,工作固定到人。同时该局派出执法人员深入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指导,指出不足,督促其改正到位,促使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按照GSP要求销售药品,进一步保障药品经营质量安全。到目前为止,该局已对6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GSP认证跟踪检查,对16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业务指导,深得服务对象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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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骆丹
编辑:王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