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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未保存又起争执 公安介入化干戈
2012-10-08 10:16:33 字号:

  中国新田网(通讯员 新华)国庆节期间,新田公安民警放弃休息,通过认真调查,深入走访,耐心工作,妥善处理好一起因“调解协议未保存”而引发的双方当事人及家属亲友纠纷案,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成功地化解了不稳定苗头。

  2009年8月17日上午,新田县冷水乡村民李老汉与本村青年李某因田里用水发生争吵,李某持锄头将李老汉打成轻伤。因系民间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双方当事人在本村干部的调解下,于2009年底达成协议,由李某赔偿李老汉医药费等费用共1.2万元,随后由李某的父亲先后将1.2万元的赔偿款交给了李老汉,李老汉收款后书写了收条。2012年初,李老汉与李某为当年案发时有否书面调解协议书及调解时是否表示放弃追究刑事责任发生争执,李老汉表示未放弃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要求公安机关对李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追究刑事责任。李某及家人则称有书面协议,在协议中李老汉已明确表示不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却无法提供书面协议。双方各执一辞,极易再次引发更大的打架斗殴事件。新田公安机关获悉情况后,对此事高度重视。该局局长亲自召集全体局领导及法制、刑侦、治安、辖区派出所负责人对此事专题进行研究,确定了调查、核实、化解的工作思路。由一名局领导牵头,从法制、信访、辖区派出所抽调专门警力组成工作组,全力以赴,尽快将案情及当时调解的情况查清。在主管局领导的带领下,工作组对双方当事人及亲属、村两委干部及在场人进行了认真的走访调查,查清了伤害案情和当年调解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工作组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精诚所致,双方均表示愿意大事化小、和眭相处、互敬互让,最终促使矛盾的彻底解决。在李某承认打人的错误并向李老汉赔偿相应损失后,李老汉对李某表示谅解,主动向公安机关写出撤案报告,要求不追究对方的任何法律责任。

来源:

作者:新华

编辑:王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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