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田网讯(通讯员 谢新华 彭超)12月8日,新田县公安局将参与盗窃的胡某某执行逮捕。胡某某为“人情”所累而参与盗窃,触犯刑律后悔不已。
出生于一九九二年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平时常在县城等地与张某在一起玩耍,受到张某小恩小惠的拉拢。2012年11月初,张某提议一起去盗窃摩托车时,胡某某想到平时得到张某的“帮助和照顾”,为了还其“人情”,爽快地答应一同参与盗窃。
2012年11月的一天上午10时许,胡某某伙同张某窜至新田县某医院门诊大楼前停车坪,两人通过观察,由张某撬摩托车锁、胡某某开车的方式将他人停放在该处的一台男式摩托车盗走。失主发现摩托车被盗后立即报案,新田县公安局办案民警及时受案调查,民警通过现场走访、勘查、调阅相关视频资料,迅速确定了胡某某等人为嫌疑对象,经过布控,将胡某某抓获,并依法迅速查清全案事实,经报检察机关批准后将胡某某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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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新华 彭超
编辑:王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