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根据省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永州市检察院相关通知要求,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全体干警大会,蒋长春检察长就春节期间改进工作作风搞好廉洁自律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坚决做到 “八个严禁”,即: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严禁公款吃喝、宴请;严禁进出高消费娱乐场所;严禁公车私用,春节期间除值班车辆外,所有公车一律封存停驶;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嫁娶借机敛财。
把“改作风、提效率,倡廉洁、讲节俭”作为每名干警的努力方向。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重要标准,不仅要做好“八小时检察官”,更要做好“二十四小时检察官”,时刻保持检察官的职业使命感、职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
立足本职,履职尽责,把改进作风体现在工作中,站在树立检察机关形象和维护社会和谐的高度,认真查办百姓反映强烈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不因官微而不查,不因案小而不办,以查办案件的实绩彰显法律之神圣和检察之威严。
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开展涉检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努力实现“三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针对重点岗位、执法环节和执法人员,完善相关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院检务督察室按照市院要求,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实际行动营造廉洁、节俭的节日氛围。
来源:新田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刘勇波 何春雄
编辑:王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