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促进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依法行政、履行职责,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9月1日-30日,县地税局将用1个月的时间, 从三个方面积极开展执法督察自查工作。
一是开展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情况督察。主要督察组织收入原则落实情况,“营改增”试点过程中虚增虚报税收收入情况,保障民生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情况四个方面。二是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情况督察。包括6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落实情况,税收优惠文件清理情况等方面,重点关注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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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小磊
编辑:王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