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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年近八旬 刑事巡回法庭开到家里
2016-03-24 14:42:27 字号:

  新田新闻网讯(通讯员王娟 邱毅)3月16日,在新田县大坪塘镇的一个农户家,新田县人民法院刑事法庭法官对八旬老人刘某涉嫌容留卖淫罪进行了不公开巡回审判。

  78岁的被告人刘某为了赚钱补贴家用,以每个赶圩日25-30元的价格,容留失足妇女在其废弃的旧瓦房内卖淫,并负责在房屋门口望风。2014年8月28日,刘某因涉嫌容留卖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据查,刘某共从中非法获取利益180余元。9月5日,刘某被监视居住。

  考虑到刘某年近八旬,身体不便,且家里离新田县法院路途遥远,来回不易,主审法官决定上门审理。当天一大早,办案法官、公诉检察官和派出所民警便冒着细雨赶到刘某家里,在其简陋的小房子里布置了一个巡回审判现场,就地开庭审判。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为了达到最佳办案效果,本着教育、引导、规范的司法目的,耐心地对刘某进行了劝导:“老人家,以后一定要遵纪守法,违规违法的事情千万不能做,你是长者,要为后辈们做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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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娟 邱毅

编辑:王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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