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新闻网(通讯员 李燕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已于9月1日正式实施。为更好贯彻落实《条例》,连日来,县自然资源局全体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交流讨论等方式,掀起了学习《条例》的热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度框架下,聚焦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重点问题,强化对耕地的保护,针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合村并居”中违背农民意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制度边界,强化法律责任。
一是耕地保护更加严格。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加大对破坏耕地、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耕地“非粮化”的法律责任。
二是征收程序更加完善。增加征收土地预公告制度,强化被征地农民参与制度,保障其有效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是保障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禁止侵犯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禁止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禁止违法收回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强迫农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四是优化用地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材料,将原“一书四方案”整合为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申请。合并办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李燕飞
编辑:盘艳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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