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新闻网(通讯员 乐毅莎 赖健辉)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容易被泄露,随之产生一系列围绕个人信息的非法收集、使用、买卖的交易。近日,新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提起该县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2年3月4日,县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
检察官当庭指控,被告人李某某、周某某等人以“地推”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通过扫二维码进群免费领礼品的方式,将当事人的微信好友拉入群内搞网络赌博或者网络诈骗进行牟利,非法获取公民微信信息1万余条卖给他人,共非法牟利9000余元。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非法收集公民微信信息并出售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的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和相应的民事责任。
检察机关作为群众利益的守护者,对该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乐毅莎、赖健辉
编辑:李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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