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新闻网(通讯员 王翎 陈松文)“本想偷偷地卖点烟花爆竹赚点钱,没想到还是被公安机关查处了,早知道这样还真不该心存侥幸赚这违法的钱……”6月10日,面对被新田县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陈某十分后悔地对民警说。
2022年4月1日晚上,陈某为赚钱,用小三轮车进了20余件烟花爆竹,想着应该会很快卖完,没承想,除去自家用的烟花爆竹就卖出去几件,而剩下的烟花爆竹就存放在自家一楼楼梯间。原以为不会被人发现,谁知6月9日金盆派出所民警开展夜间巡查时将没卖出的烟花爆竹查获。
经查,陈某并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就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给自己和邻居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最终,陈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无证从事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不仅违法,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切勿为了节约成本,贪图便利,将安全问题置于脑后,一旦发生事故,将对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王翎 陈松文
编辑:李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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