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田新闻网(通讯员 陈海雄 田春芳)6月10日,新田县应急管理局联合陶岭镇人民政府、陶岭镇派出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查处一起居民私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及时消除此处安全隐患。
当日,联合执法小组在陶岭镇某村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村民郑某在闲置杂房内违规存放各类烟花18箱、爆竹11箱。经执法人员现场勘查确认,该闲置杂房无专业防火、防爆、防静电设施,通风、防火间距均不达标,且库房紧邻居民区。
“受高温、明火、电气火花、外力撞击等因素影响,极易引发燃烧、爆炸事故。”执法人员表示,相当于在居民区藏匿一枚“定时炸弹”,安全风险极高。
执法人员查明,郑某未依法取得烟花爆竹储存相关资质,私自囤积存放烟花爆竹,其行为已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属于典型的非法储存危险物品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现场查获的烟花爆竹予以查封、扣押,并将涉案物品统一转运至专用危爆物品储存仓库妥善保管。
目前,新田县应急管理局已对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郑某作出治安拘留的决定。下一步,新田县将持续深化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合应急、公安、市监、交通、乡镇(街道)等力量,加大对全县范围内村居散户、闲置房屋、偏僻库房等重点区域的排查,深挖隐蔽性非法储存点位。
安全提醒:烟花爆竹属于高危易燃易爆特殊物品,其储存、运输、销售均实行严格的许可管理制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取得合法资质的前提下,私自利用民房、闲置杂房、车库等场所非法储存、囤积烟花爆竹。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坚持从严、从快处罚原则,对违法行为人依法顶格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主动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如发现非法储存、售卖、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可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全民共建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举报电话:0746-4761979)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陈海雄 田春芳
编辑: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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