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新闻网(通讯员 肖姣)10月19日,新田县中山街道某药店负责人彭女士郑重签署了一份《承诺书》,并同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主流媒体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监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监督。这是新田县纪委监委加大全方位监督力度,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社会诚信建设见成效的一个方面。
近日,彭女士在店门口临时占用部分人行道摆放拱门搞宣传活动,主动提前向县城管部门报批、备案登记,并签署《承诺书》,承诺活动期间自觉做好安全事故防范、保持环境卫生、宣传音响分贝不超过环保指数等。由于彭女士经营的药店一贯信守承诺,市监部门最近一次进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时将其评定为A级(最低风险级),并采取相对宽松的监管机制。
“市监局执法人员依法监管我药店经营行为,督促我诚信经营,促进了药店信誉上升,生意也更好做了。”纪检监察员回访时,彭女士说道。
今年来,新田县纪委监委监督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监督县市监局、科工局、商务局、司法局等部门贯彻落实加快构建高质量社会信用体系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加强各类市场主体信用建设,推动企业将守法诚信要求落实到生产经营各环节,培育一大批诚信经营的标杆企业。当前,新田县设立登记的企业、个体户整体信用良好,共同优化了新田营商环境。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肖姣
编辑:黄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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