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何宗波等辞去职务的决定
(2024年8月 22日新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新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何宗波辞去新田县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徐嗣权辞去新田县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新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新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盘艳芬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