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获嫌疑人
新田新闻网(通讯员 乐剑平)“先是骗取受害人支付宝信息,然后登录其支付宝账户,盗刷受害人支付宝钱款。”1月23日,在新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肖某、黄某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近日,新田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支付宝盗刷案,肖某、黄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
1月20日,新田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的钱款被人盗刷,经济损失数千元。该局组织民警开展侦破工作,在侦查中发现两名男子以购物为幌子,来到某便利店购买商品。购物男子以自己手机摄像头损坏无法扫码为由,要添加店主为支付宝好友便于付款,并主动帮助店主操作手机软件,在店主不注意时,获取店主支付宝相关信息。之后,嫌疑人利用受害人的支付宝信息,登录受害人支付宝账户盗刷钱款,致受害人经济受损。民警通过追踪调查,发现两名嫌疑男子为外地人,在本地居无定所,行踪不定。在全县范围排查和实施布控,掌握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及藏身住所。1月23日,民警将嫌疑人肖某、黄某抓获归案。经询问,嫌疑人肖某、黄某对盗刷受害人支付宝账户钱款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乐剑平
编辑:邓提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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