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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田县城区“门前三包”的通告
2024-05-11 12:30:42 字号:

为进一步提升县城区市容市貌,强化主次干道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和市政设施管理,营造整洁有序的环境,根据《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本县区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就加强临街商铺及单位“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门前三包”内容

1、包卫生:负责门前公共设施、建筑物立面无垃圾、污物、废弃物、野广告,清扫保洁及时,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2、包秩序:门前不乱堆乱放、不乱搭乱建、不乱停乱靠、不乱张乱贴、不乱涂乱画、不乱牵乱挂、不乱设摊点,维护好门前秩序。

3、包绿化:负责看护门前树木、花草,不损坏绿化、不向绿化地带倾倒垃圾和丢弃杂物等,不在树上打钉、拉线、悬挂物品。

二、责任要求

1、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门前三包”义务,确定专人专抓,保证达到“三包”标准,对临街商铺发生的违章违规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或向有关单位报告。

2、责任单位应与本单位门面经营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负责临街商铺“门前三包”责任区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确保达到“门前三包”要求的标准。

3、龙泉、中山街道办应与各社区和相关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组织各社区和相关村抓好临街商铺“门前三包”工作,确保临街商铺达到“门前三包”要求的标准。

4、各社区(村)要加强临街商铺“门前三包”的监督管理,确保每个商户按照“门前三包”要求的标准抓好落实,对拒不落实“门前三包”工作的商户报告相关执法部门。

三、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监督与举报

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对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举报电话:0746—4783767。

五、其他事项

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归新田县城市管理和执法局所有,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田县城市管理和执法局。

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5月11日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编辑:李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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