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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森林公安破获一起滥伐林木案
2024-05-13 09:48:51 字号:

嫌疑人指认砍伐的树木。_副本.jpg

嫌疑人指认滥伐的林木

新田新闻网(通讯员 乐剑平 朱俊超)“以为自己购买了集体树林,就可以自由砍伐,没想到触犯了法律,受到刑事处罚,至今后悔莫及。”5月11日,因滥伐林木受到新田县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徐某后悔道。近日,新田县公安局森林公安民警破获一起滥伐林木案,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徐某。

5月上旬,新田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砍伐村里集体林地种植的松树,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民警走访群众,来到金盆镇某村林地,发现徐某正在砍伐松树,上前询问徐某是否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民警见徐某说话支支吾吾,拿不出林木采伐许可证,遂将徐某带到公安局进一步调查。经讯问,徐某于今年3月购买了村里集体林地种植的松树林,以为属于自己的松树就可以随便砍伐,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情况下砍伐了一片松树林。徐某的行为,对当地生态资源造成破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目前,徐某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新田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森林公安提醒: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审批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严禁盗伐、滥伐林木,否则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乐剑平 朱俊超

编辑:李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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