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新田县优质创业项目火热申报中
2025-04-16 17:25:42 字号:

为贯彻落实《永州市创业项目加速培育计划实施方案》(永人社发〔2024〕18号)文件精神,推动优质创业项目落地孵化,现面向全县推荐市级优质创业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2021年10月9日以来,由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在新田县创办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申报条件

1. 法定代表人要求:必须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法定代表人,且自注册之日起未发生变更。

2. 出资比例:法定代表人出资(或持股)占比不低于30%。

3. 带动就业:除法定代表人外,需吸纳至少3人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 信用良好: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违法犯罪记录。

5. 固定场所:有固定的办公或经营场所。

6. 项目前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良好。

三、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请(4月25日前完成)

符合申报市级优质创业项目申报条件的对象,自主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县人社部门发起申请,提交材料包括:

(1)永州市优质创业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学历、服役、就业困难等证明材料

(4)项目商业计划书(主要包含项目基本情况、营收情况、专利及科技成果、带动就业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等)

(5)吸纳就业名册和工资发放凭证

(二)县级审核推荐(5月12日前完成)

由县人社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团委、农业农村、科工、文旅广体、退役军人、残联等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核推荐。

(三)市级部门复核(5月27日前完成)

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县区推荐项目进行资格复审及实地考核。

(四)专家集中评审(6月12日前完成)

市人社部门组织专家对入围项目进行集中评议。

(五)名单公示

最终优质项目名单将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7天。

(六)扶持政策

1. 资金支持:对市级评审出的优质创业项目给予资金扶持。

2. 跟踪帮扶:提供商业模式优化、品牌打造、融资对接、渠道拓展等全方位支持。

(七)推荐名额

根据市级要求,由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群体经办创业项目各推荐2个,文化旅游、科技创新类创业项目各推荐2个。(因名额限制未能向市级推荐的优质创业项目,纳入县级优质创业项目库,今后优先推荐)

(八)联系方式

新田县就业服务中心 邝小华 15399879685

地址:县人防大楼一楼南区101室

来源:新田县就业服务中心

编辑:李成婧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