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新闻网(通讯员 谭辉辉 胡苧方)新田县人民法院开展“夏季执行风暴”执行行动,聚焦群众诉求,全面排查历年来未执行到位案件,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刘某与姜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由被告姜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刘某饲料款8319元。判决生效后,姜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1000余元的存款,及时采取了冻结措施。但因被执行人电话打不通,行踪难觅,执行上存在很大困难。2025年4月,法院执行干警根据新线索赶往宁远县,在村内多方探寻后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姜某,随即告知来意,劝诫其履行给付义务,姜某表示愿意还钱但确有还款困难,承诺筹集钱款次日给付。次日,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姜某现金给付了刘某下欠余款,案件得以执结。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谭辉辉 胡苧方
编辑:李成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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