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田新闻网(通讯员 新田交警)近日,新田交警在S345省道金陵路口这一重点路段设卡开展专项整治,一辆行驶中的载货汽车引起民警警觉,该车车身明显下沉,行驶轨迹略显异常,存在明显超载嫌疑。交警当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依法进行检查。驾驶人唐某某驾驶牌号为湘M1D27**的载货汽车,超载比例达31.25%,交警部门当场依法处置,及时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
该货车核定载质量为16吨,实际载质量达21吨,超载5吨,超载比例高达31.25%,已构成“超载30%以上未达到50%”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当场对唐某某进行了严肃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明确告知货车超载不仅会导致车辆制动距离延长、转向操控性能下降,极易引发轮胎爆胎、车辆侧翻等交通事故,还会对公路路面、桥梁等公共交通设施造成损害,威胁过往车辆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交管部门依法对唐某某作出罚款5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决定,并责令其当场联系转运车辆,卸载超限货物,消除违法状态。
来源:新田新闻网
作者:新田交警
编辑: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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